关于《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释
一、起草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抢抓新经济发展重大机遇。
二、主要依据
《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
三、起草过程
《计划》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国家、省有关新基建发展的政策意见,借鉴了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先进省市的思路做法,并赴区县和项目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计划》多轮征求了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部门以及各区县、功能区、重点企业的意见。根据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后,再次征求了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的意见,完成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7月5日,集中征求了市委深改委成员的意见建议。9月9日,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计划》提出了2021-2023年我市新基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四个方面的行动目标。一是打造山东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先行区,构建“天、空、地”全面覆盖的信息基础设施;二是建设大范围、宽领域的城市公共数字底座,为淄博城市治理、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提供数据和算力支撑;三是构建完整的城市化智能终端设施体系,布设、连通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节点,推进各个领域的数据互联互通,支持科学决策和治理快速响应;四是持续提升特点鲜明、重点突出的创新基础设施。
《计划》重点谋划了我市新基建八大行动,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一是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到2023年,规划5G基站10000个以上,实现5G网络城区、乡镇、重点村覆盖。建设高速泛在基础网络,全面建设“千兆城市”“百兆乡村”。拓展卫星互联网业务。
二是互联感知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融合示范,到2023年培育2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创新企业,3个以上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培育500个工业应用APP。构筑万物互联感知网络,推动“万物互联”发展,打造传感器产业集群,大力推广“多表合一”。
三是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在“四强”及创新产业中的应用示范,打造2个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区。完善云计算发展格局,全市边缘计算数据中心达到20个以上。促进区块链业务融合,打造通用的区块链技术平台。
四是智能计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重点打造产业算力中心,建立应用广泛的算力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合理规划数据中心,建设集数据采集、存储、治理、管理、计算、分析、可视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数据平台。到2023年在用数据中心机柜数达到2.5万架。
五是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建设无人驾驶示范区,打造以智慧物流和智慧出行等为主要应用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示范区,创建国家无人驾驶实验室。规划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构建区域交通枢纽中心。
六是清洁智慧能源建设行动。规划布局油、气、氢、电“四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港,到2023年,建设一级站10座,二级站20座,三级站100座。推广燃料电池公交、物流、渣土、环卫等车辆1000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换电站。推广新型清洁能源,构建综合能源管理网络。
七是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建设淄博“城市数字大脑”,构建全市数据一张网。强化智慧政务支撑,升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加快绿色智慧物流建设。建设智慧教育国家试验区。打造智慧金融高地,大力发展产业互联网金融。
八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进科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四新”产业领域实验室布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两城一谷”“环理工大学创新带”等重点平台,新增省级创新平台40个。建设新材料科学中心,形成协同联动的科技基础设施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