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九届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4-03-05 10:36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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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试行)办法》规定,现开展第十九届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技术以及科技创新性的学术论文、专著、技术论证报告等,并于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正式科技期刊上全文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报送并交流过的学术成果(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均在认定范围,时间以期刊发表的时间为准。

2.技术工作总结、试验报告、资料汇编、产品和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说明等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申报人及申报数量要求

1.申报人应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不在本市工作的不得申报。

2.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两篇。

3.同一成果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用A4号纸双面复印,勿附页或粘贴,外文成果申报时请在题目后译成标准中文

2.成果发表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包括论文发表、交流及被引用的检索查重证明材料)。成果发表的原件复印时按①封面;②刊物版权面;③全部目录并在相应的目录上予以标示;④全文(勿拼接);⑤论文检索及查重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

3.每一成果的申报材料装一个档案袋,打印好袋签贴在档案袋正面,学科按理、工、农、医、交叉学科分类,作者填至前三位,编号不填。

四、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将成果档案袋于5月7日下午4点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汇总后《学术成果申报目录》电子版发科研科唐莉莉平台邮箱。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3室

附件:(见平台通知公告)

1.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申报表

2.学术成果申报目录

3.袋签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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