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09:10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且为非关联单位。 2.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6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名。 4.《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淄发改发[2022]17号)(附件1)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重点 拟申报团队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5),申请报告未达到如下要求的,不予受理: 1.须提供学校与各共建单位共同签订的“XXX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协议”,并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未提供协议或未盖全公章,视为不符合申报资格。 2.企业作为依托单位或共建单位须提供向统计部门报送的607-1、607-2表(2023年数据),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或未盖章的均视为数据无效。无607-1、607-2表的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可提供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下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带STS水印盖单位公章)”;高校可提供经教育部审核的科技统计表(加盖公章);其他无607-1、607-2表的情况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须提供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申请单位对提供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流程 1.意向统计。拟申报团队填写《2024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附件7),于2024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OA邮箱。 2.签订共建协议。拟申报团队将共建协议草案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王佳莹OA邮箱,审核后反馈协议合同号,经合同工作流审批通过后,各参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 3.材料报送。拟申报团队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申请报告加盖公章PDF版)于2024年7月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社会服务科。 4.评审推荐。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个研究中心报送至淄博市教育局。 5.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温玮,联系电话:2342887 申请合同号联系人:王佳莹,联系电话:7870120 联系地址:北校区立德楼619-2室 附件:(见平台公告通知) 1.《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填写及证明材料有关要求说明 3.《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4.《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5.《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6.《真实性承诺书》 7.《2024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高职研究院)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