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10:09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优秀青年基金(以下简称省优青)项目、杰出青年基金(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且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同项目类型的申报人还应符合对应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基金项目(含其他批次项目类型)。有在研应结题未结题省自然基金项目(2023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期满,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连续两年牵头申报省自然基金项目未获得资助的,暂停一年申报。 (二)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除纯理论研究外,申报人应面向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与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的29个攻关方向(《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鲁政办字〔2024〕43号))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申报人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人员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五)项目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六)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七)“直接给予”政策申请条件: 1.符合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按2023年发布版本,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3;https://www.nature.com/nature-index/annual-tables/2023/institution/all/all/global)的博士,在2020年8月12日后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的,可申报“直接给予”青年基金项目,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差异化资助:对达到会评条件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最高15万元/项);对达不到会评条件的给予立项,但降低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项),立项当年先行拨付5万元/项,第二年根据实施进展评估情况确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 申报人须提交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国外(海外)留学或工作来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国外(海外)工作证明。博士毕业1年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博士后入站、创立公司等认同为创新创业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 2.符合省优青项目申报条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后申报国家优青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报人,可申报“直接给予”省优青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符合省杰青项目申报条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后申报国家杰青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报人,可申报“直接给予”省杰青基金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202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项目申报实行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制。 四、时间要求 1.请项目申报人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企业微信通知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吴巧婉;符合“直接给予”政策的申报人,请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吴巧婉OA邮箱。 2.请项目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由于上传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自行负责。
附件:(见平台公告通知)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高职研究院)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