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4-03-23 09:43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下发《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院可申报以下类别的项目: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0万元;二是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资助经费2万元,限报2项。 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6。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院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准。申请人登录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专项任务除外)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然后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原来注册过账户本次仍可使用。请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通知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吴巧婉进行审核,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7)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的申报无需个人上传。请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上传。 3.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的申报无需个人上传。请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项,统一上传。 (三)此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 四、申报要求及说明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相关文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如实填报材料,遵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根据去年项目申报工作经验,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省教育厅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早于本通知时间,将以省教育厅要求的上报时间为准。 3.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联系人:吴巧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3室 附件:(见平台公告通知)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5.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6.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7.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高职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