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校级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课题申报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4-01-20 16:32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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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聚力提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生工作处联合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共同设立2024年校级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本项目纳入校级行动课题管理。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和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课题负责人原则上由院系党总支(支部)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或获得副高职称以上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课题组成员根据课题内容确定,可跨院系合作。

二、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各院系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成《申报书》(见附件2)。

2.学校初审。申报结束后,学校组织人员进行面上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学生工作处会同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立项公布。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5.项目研究。立项课题组按照课题研究进程,有计划地开展研究。

6.项目验收。学校发布结题验收通知,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结果在平台公示。对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未通过验收的,不予结题。自立项起,研究周期超过一年半未结题的,课题立项作废。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课题研究情况纳入院系工作考核,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把课题研究作为提升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党总支(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带头申报。

2.立足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进行申报。课题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成果突出实践性、实效性,切忌纯理论性研究。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原则上每人只能主持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3项课题。

5.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申报课题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6.以院系为单位,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学生工作处王香茹平台邮箱,《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4)按照表中说明报送。

附件:1.选题指南

2.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课题申报书

3.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课题申报汇总表

4.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课题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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