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鉴定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3-11-02 14:22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承担的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现集中组织相关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研究期满尚未结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 二、结项方法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需登录网站“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47.94.228.190),参照结项流程(附件3)提交相关结项材料。 2.系统结项需在11月17日前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 3.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同一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4.如需变更课题重要事项,请于11月10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统一门户办事大厅的“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工作流中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5.结项材料中需盖章部分发送电子版至唐莉莉企业微信。 三、其他说明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无需缴纳结项鉴定费。 2.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需缴纳结项鉴定费,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十条相关内容。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348228
附件:(见平台通知公告)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 2.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 3.结项流程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