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3-10-24 16:50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为确保学校承担课题高质量完成,现将相关课题结项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研究期满尚未结项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管理的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专项及特别委托项目等。

二、结项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充分体现项目核心研究内容,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署名,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XXXXXX)”字样,且不允许同时标注为其他项目成果或挂其他项目批准号(有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2.项目成果需达到下列条件

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一般和青年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立项通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阶段性成果达到立项通知要求。

3.可申请免于鉴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内容

《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2)、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查重报告、立项通知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材料有关要求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A3纸中缝装订,成果简介和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开支明细账以活页形式夹在其中。

2)阶段性成果,期刊文章原件(审核后退回)、1份复印件及电子版(包括封面、目录页及原文页)。

3)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提交5本,其中2本要求印制规范,加封面,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项目承担单位印在封面或封二上;匿名成果3本,要求去掉作者的有关信息(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专著结项的,需提交正式出版的专著3部。

4)查重报告,须有负责查重的单位盖章。

5)领导批示件复印件。

6)以上材料电子版(开支明细账和领导批示件除外)。

四、报送时间

请负责人于11月9日下午5点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唐莉莉平台邮箱。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3室


附件:(见平台通知公告)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

2.鉴定结项审批书

3.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版权所有:新2会员管理端10888 技术支持与维护新2会员管理端10888数据与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