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3-08-30 16:32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参与单位与申报中心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 1200 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 600 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名。 4.《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淄发改发[2022]17号)(附件1)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流程 1.意向统计。拟申报中心填写《2023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附件2),于9月1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平台邮箱。 2.填写材料。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指导申报团队编写《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6)。 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联系人:温玮,联系电话:2342887。
附件: 1.《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2023年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 3.《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5.《真实性承诺书》 6. 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说明及指标解释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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