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3-08-25 15:34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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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3〕642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且为非关联单位。

2.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二、申报流程

1.意向统计。拟申报团队填写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附件1),于8月28日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平台邮箱。

2.填写材料。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指导申报团队《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5

3.评审推荐。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个报送至淄博市发改委。

三、其它事项

1.我校现有且建设期满两年的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申报。

2.鼓励参与其他企业或机构主持申报的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

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联系人:温玮,联系电话:2342887。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

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填写及证明材料有关要求说明

3.《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4.《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5.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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