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3-05-04 15:20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项目和一般项目4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 3.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省软科学项目。2018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省软科学项目。 4.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5.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要求,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6.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7.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1.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注册登录个人申报账号(原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请于5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并通知科研科唐莉莉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2.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3室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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