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3-04-04 15:17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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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下发《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以下类别的项目: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其中,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报2项。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6。

二、申报办法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准。申请人登录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

(二)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专项任务除外)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然后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原来注册过账户本次仍可使用。请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通知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吴巧婉进行审核,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7)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的申报无需个人上传。请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于4月25日前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上传。

3.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的申报无需个人上传。请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于4月20日前发送至办公平台吴巧婉邮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项,统一上传。

(三)此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相关文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如实填报材料,遵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吴巧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校区立德楼619-3室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5.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6.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7.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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