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14:58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附件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附件2)规定,为确保学校承担的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现集中组织相关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1.到期未结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 2.到期未结项的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3.到期未结项的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 二、结项方法 (一)2020年(含)以前未结项的课题,结项方法按照办公平台2021年11月3日《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二)2021年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立项的课题通过该系统进行结项。 1.课题负责人需登录网站“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按要求填写完成课题鉴定结项材料。 2.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鉴定需上传网站。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项的课题 请于11月16日前把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一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稿和《汇总表》电子稿(附件6-8)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课题类型(艺术重点/艺术专项/传统文化与经济)结题”。 (二)2021年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立项的课题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1月1日系统开放,请于11月16日前通过网站完成结项材料申报并提交。结项材料中需盖章部分联系科研科唐莉莉。 四、注意事项 (一)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无需缴纳结项鉴定费。 (二)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需要缴纳结项鉴定费(附件9)。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3室
附件: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2.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 4.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需鉴定专家组长填写鉴定结项意见) 5.“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报书(需鉴定专家组长填写结项意见)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7.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8.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 9.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鉴定费说明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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