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2-10-09 14:45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为确保学校承担的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现进行集中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结题鉴定方法 1.通讯鉴定。由课题组自行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见附件5)。 注:鉴定组专家成员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2.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第四十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按照《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5)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6。 3.重大课题或有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须至少提交一份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附件7),单独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详见附件8)。 2.课题研究的附件及过程材料要求详见《鲁教规办(﹝2022﹞12号)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附件10)。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请主持人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2份)于11月2日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北区立德楼619-4室),结题材料电子版及《结题汇总表》(附件9)发送唐莉莉平台邮箱。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课题如有变更,请于10月26日之前完成变更工作流申请。否则不予接收结项材料。申请步骤:统一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 联系人:唐莉莉 联系电话:234822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2.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3.开题报告 4.中期报告 5.鉴定申请 审批书 6.变更申请审批表 7.重大(重点)课题教育成果要报 8.研究总报告要求 9.结题汇总表 10.鲁教规办(﹝2022﹞12号)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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