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2-09-01 09:49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中心须紧紧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同黄河流域其他8省区(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等,积极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产学研合作等协同创新工作,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拟申报的中心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须为我校; 2.具有相应的优势特色专业(群)作支撑; 3.具备良好运行2年及以上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 4.具有围绕协同创新方向聚集的人才团队,承担一定数量的重要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具备解决科学和技术难题的实力和潜力; 5.协同高校、科研院所,须在黄河流域相关学科领域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 6.协同企业应在黄河流域相关行业产业有较强影响力和技术创新需求,能够提供相应条件和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 7.协同企业与牵头高校已有合作基础并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针对企业技术需求,已开展行业应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且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8.协同的其他黄河流域省区一般不少于3个,其他黄河流域省区的协同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5个。 二、工作要求 请拟申报部门阅读附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表》(附件1),于9月6日前发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平台邮箱。后期,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协助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温玮 马骏 联系电话:2348623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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