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2-07-08 11:11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现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二)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 二、完成时限 完成时间为1年。 三、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必须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至少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理论文章。公开发表必须注明“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四、其他要求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1),选题以《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选题》(附件2)为依据。 (二)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月7日将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发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范苗苗办公平台邮箱。2月8日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3)一式6份(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北区立德楼923)。
附件: 1.《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选题》 3.《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4.《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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