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12-17 16:37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淄发改发[2021]57号)要求,现面向全校教职工组织申报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2.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二、申报流程 1.填写材料。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编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2.评审推荐。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个至淄博市发改委。 三、其它事项 1.我校现有的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申报。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张(单个PDF不超过30M)于11月26日前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社会服务科(北校区立德楼915室)温玮老师处,联系电话:2348623。
附件: 1.《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4.《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 5.《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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