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12-17 16:28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要求见附件9。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等字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装订格式及相关材料下载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3)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附件6)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4-7。

三、结题鉴定方式

(一)通讯鉴定: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通讯鉴定)”(专家个人)(见附件6)。

聘请的鉴定专家的研究领域需要与课题研究领域密切相关,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附件中的所有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8)“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课题主持人,将结题材料(一式二份)、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于11月22日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

(二)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研究总报告单独一个文档,pdf格式)发送至平台唐莉莉平台邮箱(邮件主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三)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课题研究尚未完成,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申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不再受理结题事项。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3.《课题材料装订格式》

4.《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5.《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

6.《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

7.《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8.《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9.《研究总报告要求》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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