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12-17 16:01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附件1)规定,现就我院承担的全省艺术科学课题结项鉴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 二、结项说明 1.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结项鉴定申请表(附件2)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工作总结 (5)研究报告 (6)成果附件 (7)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附件3) 2.以上材料按照《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附件4)顺序装订成册。 3.请各课题组于11月15日前把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一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稿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5)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此次结项课题如有延期等事项变更,需提交申请(见附件6,装订至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前)。 4.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2.《结项鉴定申请表》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 4.《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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