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12-17 15:50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通知要求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规划》(鲁科办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拟新建2021年第二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为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推荐 1.各部门申报。请各部门根据建设基础实际情况填写《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标体系》赋分表(见附件1),同时将《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情况以文字形式体现在《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中,并将赋分表和建设方案提纲电子版于2021年11月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平台邮箱。 2.学校上报材料。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5:00将各部门上报材料汇总上报淄博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遴选。淄博市科技局根据赋分表和建设方案提纲中的平台建设基础进行遴选,并确定推送至省科技厅,淄博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二、申报说明 1.建设主体 本批新建技术创新中心需符合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建设方向,应属省“十强”产业领域。一般应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参与,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提供支持。原则上不支持已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牵头申报。 2.新建领域和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以上高新区布局,优先支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方向,优先培育具备冲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力的建设主体,高质量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第二批拟新建20家左右,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环境保护领域的36个方向中择优布局(见附件3)。 3.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附件4)等相关条件要求,学校鼓励各部门联合申报。 三、其他说明 经淄博市科技局遴选推荐的技术创新中心,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技术创新中心需通过平台申报,具体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社会服务科负责。 2.网上申报提交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及修改。 3.准备好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2份;推荐汇总表(附件5)1份。上述纸质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社会服务科温玮老师。
联系人:温玮 联系电话:2348623
附件: 1.《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标体系》赋分表 2.《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第二批建设领域及方向》 4.《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 5.《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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