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08-31 10:18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联合研究项目四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人员,或为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省软科学项目。2016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1年省软科学项目。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五)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六)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数据、图表、结论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26日,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二)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记录。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高职研究所)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