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04-19 09:59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

二、鉴定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28日。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等字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装订格式及相关材料下载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附件5)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6。

四、结题鉴定方式

(一)通讯鉴定: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7)“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五、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请课题主持人,将结题材料(一式二份)、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

2.请课题主持人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研究总报告单独一个文档,pdf格式)发送至唐莉莉平台邮箱(邮件主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3.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课题研究尚未完成,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申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不再受理结题事项。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二)报送时间

1.供专家审核的纸质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集中报送时间:5月14日;根据同行专家建议修改后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电子版请于2020年5月14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2.课题材料装订格式

3.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4.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

5.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

6.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7.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8.研究总报告要求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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