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03-10 16:52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现就我院承担的全省艺术科学课题结项鉴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

二、结项说明

1.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整理汇总结题材料,并填写《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附件2)。

2.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3.请各课题组于3月15日前将《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一份、胶装成册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一式3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稿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此次结项课题如有延期等事项变更,需提交申请(见附件4,装订至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前)。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结题(项)鉴定申请表

2.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

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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