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02-26 15:37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要求,我院可申报以下类别的项目:(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其中,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我院限报2项,若超出限额,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5。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请所有打算申报上述项目的老师提前(2月18日前)将主持人名字发往科研科唐莉莉平台邮箱。 三、请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请人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稿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唐莉莉平台邮箱,用于专家评审。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人务必于3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完成网络申报,以便学院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此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获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15318600502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5.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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