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02-26 15:14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定位于“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围绕我省八大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优先支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战略新材料、氢能利用等重点领域,聚焦制约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面向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其转化应用,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解决一批重大科学难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做好储备支撑。 二、资助计划 重点项目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20年度省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资金总额5000万。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30万元/项。项目资助领域请参照附件3。 限于支持资金总量,今年的重点项目我校限额2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牵头申报的必须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作为科学、技术的源头和支撑;高校、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必须有企业作为转化应用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在内,每个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全职科研人员,是申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熟悉产业发展趋势和相关的关键技术发展状况,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项目申请人有2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点项目。 4.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不具备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请未注册的老师注册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后申请绑定学校帐号,并与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联系进行授权,已绑定学校帐号的老师可直接登陆平台申报。 2.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9:00至2020年11月4日16:00。 3.请各部门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温玮平台邮箱。 联系人:温玮 联系电话:2348228
附件: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3.2020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 4.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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