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9-04-22 16:41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批指南主要包括高端自主芯片、高端装备、新能源、现代海洋、生命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七个重点产业或领域(详见附件)。 二、项目类别 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主要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两类项目。我院面向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开展申报,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企业,不在我院申报范围之内。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重点突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项目成果必须为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完成中试,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前景。最高支持强度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项目评议与立项过程与山东省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纳入项目库管理;由省外单位牵头的入库项目在满足到山东注册落户、团队加入山东省内单位、科研成果向山东省内单位转移转化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给予立项支持。 (二)鼓励申报人通过产学研用方式联合申报,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与引进、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与我院具有合作基础的外方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参与单位也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人应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已引进或与我院有合作基础的外籍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为外籍专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协议。 (四)申报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编报预算。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配套自筹经费不做比例要求,自筹经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核减。 (五)同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主管部门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在研省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与已立项支持的省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19-2021年)。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1.预申报。项目统一在省科技云平台(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通过在线方式完成预申报。申报人通过账号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填报时请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填报,填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预评议的依据。已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无注册帐号的老师请与科技与规划发展处温玮联系。 2.形式审查及预评议。省科技厅按照通知要求对预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预评议。 3.正式申报。通过预评议项目进入正式申报环节,具体申报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时间要求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预申报时间:2019年4月2日8:00-4月14日17: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玮 联系电话:2348228
附件: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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