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8-06-04 14:12 | 发文机构: |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对我院承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集中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省教科规划办立项的所有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课题。 2.已申请延期并承诺2018年6月30日之前结题的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包括通讯结题和会议结题。 1.通讯结题:由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会议结题:课题组提出同行专家名单,初步确定会议时间,由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组织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三、结题程序 1.课题组整理汇总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的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6。 2.课题组从上述结题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结题。鉴定专家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其中,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附件7)中选取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附件中的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并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6月18日,课题负责人将最终全部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结题汇总表(附件8,一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同时将所有结题材料(目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鉴定书、结题报告)和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邓晶晶邮箱(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特别说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鉴定专家已签字)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 4.6月19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将结题材料寄往省教科规划办。 四、其他事项 1.已到结题时间,但研究工作尚未完成的课题,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6),由学院统一报省教科规划办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已经到期,没有办理延期申请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 2.请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汇总整理结题材料,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抽查。 联系人:邓晶晶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名单 2.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6.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7.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 8.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8年度结题汇总表 9.(鲁教规办〔2015〕4号)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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