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成绩复核规程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0-06-06 15:44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复核范围 仅限视频是否为本人作答及评分有无漏项、成绩合计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 成绩正式公示之日至6月6日16:00前,可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核查理由,考生本人签字摁手印。以传真形式发至学院。传真号码:0533-2342127。 2.由新2会员管理端10888成绩复核组安排专人进行复核。 3.复核完毕后,由新2会员管理端10888成绩复核组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核确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主考签字确认后予以更正,更正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