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招生成绩复核规程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8-04-21 11:06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复核范围 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 成绩正式公示之日至4月23日16:00前,可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北校区主楼1041室,电话0533-2348608。 2.由新2会员管理端10888纪检督察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 3.复核完毕后,由新2会员管理端10888纪检督察组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核确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主考签字确认后予以更正,更正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