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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3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如何看待信教群众、做好信教群众工作问题。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人民日报》2013年11月26日)

2014年3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演讲提到,“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正是由于中国宗教的特殊性,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新华网,2014年3月28日)

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调研时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习近平总书记了解清真寺管理和村民开展宗教活动的情况后说: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宣扬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作为一种文化,我很注意看宗教方面的著作,宗教在劝人向善方面有很多智慧,有很多有益的阐述。”习近平希望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通过科学解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宗教教义,让大家都能安安心心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界人士提出了期望:“我们要把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让新疆各族群众生活得越来越好,就不能让新疆陷入动荡、陷入倒退。这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我相信,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一定能够深明大义、站稳立场,从自己的职责出发,为祖国和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人民日报》2014年5月4日)

2014年5月28日至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习近平强调,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新华社,2014年5月29日)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但同时应当尊重和适当随顺民族风俗习惯,以利于更好联系信教群众,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新华网,2014年9月29日)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各级党委要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新华社,2015年5月20日)

2015年8月24日至25日,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西藏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在60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形成了党的治藏方略,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牢牢把握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必须把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紧密结合起来,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指出,实现西藏和四省藏区长治久安,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要把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要大力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欣赏、相互学习。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要大力做好藏传佛教工作,发扬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传统,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支持藏传佛教按照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进行教规教义阐释。要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等宣传教育活动,凝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识。要落实依法治藏要求,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都要依法打击。(新华社,2015年8月25日)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习近平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活动总体平稳有序。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习近平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习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习近平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习近平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

习近平强调,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习近平指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新华社,2016年4月23日)

2016年5月25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信)非政府论坛首次年会在北京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年会发来贺词。习近平强调,探索本地区安全之路,促进亚洲地区不同文明、地域、种族、宗教互尊互信、和谐共生,民间力量可以发挥作用。我们要形成民间交流网络,为广泛传播亚信安全理念、提升亚信影响力、推进地区安全治理营造更好的条件。(新华社,2016年5月25日)

2016年7月18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宁夏调研考察。习近平说,我国的各民族和宗教是在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孕育发展起来的,只有落地生根才能生生不息。习近平希望大家继续发扬爱国爱教传统,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习近平同自治区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亲切交谈。“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我国伊斯兰教要做好解经工作,注重宣讲最新的解经成果,大力培养宗教人才。”习近平强调,宁夏信仰伊斯兰教群众比较集中,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非常重要。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民族都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聚人心。要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守法,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新华社,2016年7月20日)

2017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北京)上的主旨演讲提到,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许多共同挑战。安全问题的联动性更加突出。安全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问题紧密相关,非传统安全威胁和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一个看似单纯的安全问题,往往并不能简单对待,否则就可能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恐怖主义就是典型的例子,其滋生蔓延受经济发展、地缘政治、宗教文化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单纯靠一种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新华社,2017年9月26日)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指出,“马克思主义不仅深刻改变了世界,也深刻改变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源泉,我们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要守正出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新华社,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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