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新2会员管理端10888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现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考察体检按1:1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组织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承担。
(一)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工作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和450元体检费(请携带现金,以医院收据为准多退少补)到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集合。
3.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5)复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体检需提交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2.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考察、体检工作咨询电话:0533-2828759
附件:1.2023年新2会员管理端10888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考察体检(第一批)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3.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