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教授
1989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先后荣获淄博市“优秀教师”,淄博市高校工委“优秀教师”,新2会员管理端10888“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山东省《经济法》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主讲教师。有多项教育教学成果获奖,主要包括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市场营销专业教师业务考核”一等奖、山东省职业学校经贸类专业(营销)优质课评选二等奖、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从事教学工作28年,主讲《经济法》、《市场营销》、《商务谈判》等课程。具备渊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始终保持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深受学生好评,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毕业生。
积极从事教科研工作,在《商场现代化》、《职业技术教育》、《现代教育科学》等各级各类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及专业研究论文四十余篇。主编教材《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化学工业出版社)、《营销法律实务》(石油大学出版社)、《电子商务法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十余部。主持、参与省市级研究课题《我国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研究——兼论山东省语言文字法制化建设》等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