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李明顺)截止2014年12月3日,我院上报的4012名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已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其中,获国家奖学金学生14人,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15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677人,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145人,获国家助学金学生3161人,2935名学生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在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管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召开评审专题会议,集思广益,征求意见,注重细节,详细布置评审工作。二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贫困学生的认定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根本,系(院)组织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在《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认定、公示,并且从上一年度认定的困难学生中抽取至少30%的学生,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进行复核。三是实行预评制度。为克服评选时间仓促、公示时间短、公开透明度和宣传力度不够等现象,根据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规定,在奖助学金名额下达前,按照评审程序,实行预评审,对拟推荐的获奖助学金学生进行预排序。四是严格评审程序,增加评审透明度。严格执行政策,严禁违规操作,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公布奖助学金项目、条件、程序、标准、范围、受助学生名单等相关内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处理学生反馈的各种问题。五是对受助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努力向上的奋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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