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唐芳)10月31日,我院圆满完成了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字[2016]2号)要求,学院深入分析了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现状,找出了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需求契合、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改进计划和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最终形成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布。
据悉,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旨在引导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评估以学校实际情况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相关数据,学校填报数据、省级实施、国家总体评估,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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