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我院被授予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目前我院已经连续12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山东”建设,为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新贡献。为充分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省文明委研究决定,授予504个新申报村镇和1457个复查合格村镇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称号,授予833个新申报单位和5659个复查合格单位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200个新申报社区和1040个复查合格社区2016年度省级文明社区称号。
一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今后我院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同时,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各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